耕地质量调查一、 工作任务(一)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图件资料收集。收集耕地分布图、行政区划图、农业区划图、土地利用现状图、土壤类型图、土壤环境质量空间分布图等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。 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。保包括区域内工矿企业、空间位置分布;农业灌溉水质量;农药、化肥、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等。 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数据收集。收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、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(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)、土壤环境背景值、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等相关数据。要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,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价,剔除不合格和异常的数据,保证数据质量。 社会经济资料收集。包括人口状况、农业生产、工业布局、农田水利和农村能源结构情况,当地人均收入水平、种植制度和耕作习惯等。 土壤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数据收集。收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、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(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)、土壤环境背景值、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等相关数据。要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,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价,剔除不合格和异常的数据,保证数据质量。 (二)耕地环境质量划分1、 详查单元内耕地基于农用地利用方式、污染类型和特征、地形地貌等因素划分相对一致性调查单元为本次详查单元。参照《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定(试行)》的相关规定开展详查单元内耕地质量划分。 2、 详查单元外耕地详查单元以外的耕地,原则上直接划为优先保护类耕地;对发现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超过农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,及时进行动态调整。 (三)边界核实一核实详查单元边界(如行政边界、灌溉水系等)是否发生重大调整; 二是核实划分结果与当地历年农产品质量监测数据、相关科学研究结果、群众反映情况等是否吻合。在踏勘信息的基础上,对耕地类别分类清单及相关图件进行调整补充,进一步完善边界信息。 (四)划分成果汇总1.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(参照广市环发﹝2020﹞2号附1)。 2.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(参照广市环发﹝2020﹞2号附件1)。 3.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(参照广市环发﹝2020﹞2号附件5)。 (五)动态调整根据土地用途变更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结果、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效果和水稻、小麦协同监测结果等,结合实际,对各类别耕地面积、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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